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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续办理的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标准

作者:云舟培训   文章来源:yunzhoupx.cn   更新时间:2017-11-29 11:20   热度:483

  根据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97号)和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28号)要求,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,需要上报内容如下:
  一、未发生死亡事故的
  1.审查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人员信息。
  2.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示的企业近三年内无生产安全事故证明。
  二、发生死亡事故的
  1.审查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人员信息。
  2.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》(JGJ/T77-2010)进行评价,在企业申请延期前并报评价报告。
  (一)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,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。
  (二)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,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。

延续办理的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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