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续办理的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标准
作者:云舟培训 文章来源:yunzhoupx.cn 更新时间:2017-11-29 11:20 热度:483
根据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97号)和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28号)要求,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,需要上报内容如下:
一、未发生死亡事故的
1.审查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人员信息。
2.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示的企业近三年内无生产安全事故证明。
二、发生死亡事故的
1.审查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人员信息。
2.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》(JGJ/T77-2010)进行评价,在企业申请延期前并报评价报告。
(一)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,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。
(二)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,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。
一、未发生死亡事故的
1.审查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人员信息。
2.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示的企业近三年内无生产安全事故证明。
二、发生死亡事故的
1.审查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人员信息。
2.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》(JGJ/T77-2010)进行评价,在企业申请延期前并报评价报告。
(一)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,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。
(二)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,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。
上一篇:新办理的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标准
下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没有了
最新面授课程
最新文章